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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南

信息来源:南山文理实验学校 信息提供日期:2022-06-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

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南 

依照教育部、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意见,深圳市《关于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进一步落实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特制订此实施指南由集团学生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心理危机的“三预”指的是心理危机的预防、预警、干预。预防主要是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预警主要是以心理测量、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和心理危机评估的方式,实施学生心理危机行为预警防护。干预主要是以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手段,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介入。

一、预防为主

(一)“预防”阶段总体工作原则

预防,重在“预”和“防”校园心理危机管理的成效,关键取决于“预防”阶段的常规工作,“预防”阶段的重要性还体现于所有工作必须真正执行,而不是浮于表面、成为应付或文字工程。

重点关注人际关系紧张、被孤立、打架、威胁、敲诈勒索、欺骗、盗窃、毒品、网络(手机)、不良读物、性侵、早恋、特殊家庭、家庭暴力、躯体疾病、癲痫、自闭症、亲人死亡或重病、亲历目睹他人死亡、自虐、自残者。

(二)“预防”阶段的建议措施

校园心理危机工作小组责任明确岗位清楚任务明晰具体如下:

1.各校校长、副校长为分校校园心理危机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2.德育处通过各项日常工作落实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具体如下:

1)开展好“家长学校”工作,面向家长,一方面收集家长反映的信息,另一方面反馈学生“心声”,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意见。

2)做好主题班会指引,每月主题班会中,建议引入1-2个心理话题进行教育,心理辅导室根据掌握的信息主动提供资源支持,供德育处参考。

3)德育处为心理辅导室开展各项活动提供行政上的支持。

4)通过日常德育活动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如国旗下演讲、家访活动等。

5)心理老师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心理教师和班主任全面沟通,互通信息(也可以依情况一对一沟通)。德育处要明确学生群体心理趋向,预判发展态势,制定应对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6)对于班主任上报的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及时通知心理辅导室德育处组织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等参加的会议,商讨对于学生的关注方案。

7)依情况(规模)召开学生会议,听取学生意见。一方面收集学生反映的信息,另一方面提供助教支持,指导学生如何在班级里积极关心同伴,开导同伴。

8)关注媒体报道。及时关注国内外、省市区等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做出足够预判,提出本学校注意事项。

9)督查新老班主任交接过程中“特需(异常)学生”的交接。

3.安全处为校园心理危机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具体如下:

1)将心理危机预警工作中识别出的对自身或他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个体做好备案,并上报学校(集团、教育局安委办)。

2)按照工作小组的部署和德育处负责人约见学生家长。

3)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的行为提前做好预防工作,特殊情况下可安排安保人员陪同。

4.教务处为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课程支持,具体如下:

1)按照相关要求开设心理健康课,以便于学生认识心理教师、了解心理辅导室,有心理困扰时主动求助,更便于心理辅导室对学生开展主动的筛查工作,以及后续的心理干预。

2)为每学年的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提供支持。

3)做好请假、休学后要求复学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的审核,如该生因心理疾病休学,那么在申请复学时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学生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或者是学生心理疾病现状说明并告知学校工作小组。

4)将“学科渗透”作为落实“全员德育、全科德育“的一个重要举措,指导并督促各学科有效落实心理健康的渗透教育。

5.心理教师为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具体如下:

1)上好心理健康课,以课程为依托,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

2)完善心理辅导室的硬件设施。

3)启动常规的心理咨询及答复(利用好心理网站咨询平台、心理信箱等渠道)。

4)运用正规的心理测评软件系统进行专项性质的心理测评,或者其他途径,掌握心理趋势,以及已达“预警”状态的群体、个体和事件/现象,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5)心理教师每半学期制作一期“心理关注指引”,根据本校各年级学生身心发展和学习适应等特点,提供关注事项和建议措施,供各班级师生和家长参阅。

6)尝试拓展个性化的心理辅导教育培训宣传。如创办心理健康教育小报;创设维护心理健康为主题的橱窗、校园网专栏,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培训。

6.年级长班主任是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前沿力量。其工作主要如下:

1)年级长、班主任在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中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情绪及行为表现,并上报年级长、德育处等。

2)在日常教学、班级管理工作中对学生出现的心理困扰及时进行开解,如有需要积极联系心理辅导室。

3)配合德育处、心理辅导室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学生资料的收集、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的追踪工作。

7.年级长在年级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将年级教师、班主任反应的学生心理危机情况上报德育处,积极配合德育处、心理辅导室的后续工作。

(三)各年级、年龄段心理危机预防教育主题参考
1.重点关注问题
1)校园人际关系适应及紧张(师生关系紧张、矛盾、冲突;同学矛盾架、威胁、敲诈、勒索、欺骗等)

2)毒品、网络、不良读物等成癮
3)性侵害  

4)青少年“早恋”
5)家庭关系紧张(特殊家庭、家庭暴力、家庭变故)
6)特殊个体(重大体疾病、癲痫、自闭症等;传染病携带者)
7)重大事故(灾害、亲人死亡或重病、人祸,或亲历目睹他人死亡等)
8)自杀、自虐、自残倾向者
2.各年级、年龄段需关注的问题
小学段
1)对1年级不能适应学校生活,不愿上学学生的排查
2)关注1-6年级受严重欺凌的学生
3)关注1-6年级有人际交往缺陷、长期受排挤的的学生
4)关注4-6年级存在青春期成长问题学生的排査
5)关注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
6)关注存在品行问题(如偷窃)的学生
初中段
1)对7年级学生进行新生适应教育,如环境、学业适应
2)帮助7年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同伴、师生关系)
3)对8年级学生开展青春期健康、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
4)对9年级学生进行学业压力、生涯规划教育

二、及时预警

(一)“预警”阶段总体工作原则

预警,表明心理危机已经出现苗头或可能发展趋势。心理危机“预警”,是对心理水平显示超过正常状态但还未发生实质性伤害事故的个体群体,进行及时介入。建立预警工作机制,有利于提前对心理危机的个体群体进行监控和干预,或针对性地做好应对准备。

(二)“预警”的依据来源

1.每学年(秋季)新学期始,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普查,筛选出需要关注者。

2.定期不定期的心理健康状况测量和调查。

3.班主任(或年级长、家长、班干部)提报的个体信息(如存在家庭压力、先天性疾病、特殊个体、已有的障碍表现等)。

4.心理辅导过程中掌握的有关信息。

5. 德育处、安全处等部门掌握的个别学生偏激言行。

(三)学生心理危机“预警”的行为表现

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预警或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寡欢(超过半个月)

2)存在诸如学业压力、作业量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3)存在诸如体疾病、身体缺陷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4)存在诸如人际冲突、遭欺辱、排斥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5)存在诸如家庭变故、家庭暴力、家庭不和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6)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有自虐自伤自残记录者

7)遭遇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发性重挫者,如优秀生初次重大考试失败、性伤害、意外怀孕、自然灾害、校校园暴力、车祸、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

8)五种类型家庭者(单亲型、经济暴发型、暴力专制型、溺爱型、犯罪型)

9)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偏执、孤僻、异常胆小

10)长期有睡眠障碍者,如长期失眠、梦魇

11)有强烈的不安全感者,如分离焦虑

12)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长期缺乏至亲关爱

13)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4)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15)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16)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到严重影响等

(四)“预警”阶段需注意的事项

1.互通信息。班主任是接触学生最近、掌握学生信息最全、危机状态最清楚的第一人,应主动承担起信息提报责任,尽可能避免过多的“个人预判”。应尊重和支持心理教师进行介入和辅导的科学性、必要性,尊重心理老师给出的辅导建议,心理老师也要充分尊重班主任的建议和信息。

2.反复确认。预警级别的确定,直接决定着该个体所应享受到的合理干预和引导。在班主任、心理老师(或其他信息源)提供的信息基础上,应多方面调查、倾听、了解,反复确认,应避免单一性、绝对性的主观臆测。

3.多方支持。在确认阶段,取得家长(或者当事者本人)的同意是非常重要的。在确认和寻求支持阶段,按规则办事,逐一处理好知情权、监护权、隐私权等敏感问题。

4.集中建档。校园心理危机的档案统一由心理室制订,逐一分析登记。

5.定期跟踪。德育处、安全处、心理老师、班主任有责任定期跟踪已列为预警的事件/现象和个体。

)三类“预警”的程序

1.一般预警。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老师、班主任互通信息,完备好本班的“一般预警”对象,心理老师可协助班主任做好关注、教育和引导。

2.重点预警。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年级长、班主任、心理教师将“重点预警”学生情况报德育处和主管校长,商定共同措施。跟踪个案学生的发展,重点关注。在这个阶段,视需要引入家长力量。

3.特别预警。对列为“特别预警”的学生,年级长、班主任、心理教师报学校校长,在取得家长认可与支持下,商定统一意见和措施。

三、有效干预

 (对于已经由医院鉴定为精神病性障碍者,如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等,需要患者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干预和治疗)。

(一)“干预”的目的

1.通过适度的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的辨别能力、抗挫折能力和适应能力,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机做好知识准备。

2.通过心理辅导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准确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学生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消除其内在的不良心理体验和认知。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对校园正常生活的干扰,维护稳定、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原则

校园心理危机应对,着重关注涉及学生的事件(此外,校园中还有“教师心理危机”等)。因学生身份特殊性,需注重以下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履其职,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干预”的级别及具体措施

1.一般预警的干预。主要由班主任(A角)和心理老师(B角)负责,心理老师不定期约谈或对个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以认知引导、情感交流、情绪舒缓为主。AB角均需做好干预辅导记录,原则上10天一次。

2.重点预警的干预。重点预警一经评估小组确定,由心理老师承担A角、班主任做B角,心理老师主要重点采取个别的心理辅导或心理治疗。

重点预警的干预要求制定心理危机重点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重点干预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的记录材料。频次比“一般预警”提高。

重点预警干预,若干预无效且危机情况加重,由心理老师提报心理危机工作小组同意后,提升为“特别预警”的干预级别。

3.特别预警的干预。特别预警的干预由心理老师承担A角,班主任和德育部门负责人做B角。

特别预警的干预要求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邀请有心理治疗干预特长的专家进行指导或者转介医疗机构。

学校和评估小组要对心理老师对“特别预警”对象提出的建议充分重视,必要时采取休学、医学治疗、短时隔离学校等措施。

针对特别预警学生,学校要建立起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如指定班干部或几位同学多关注,随时报告;班主任随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建议)。学校要充分重视特别预警学生的辅导记录档案,要求AB角及相关人员及时将干预的措施、分析、判断、变化等情况,形成书面的情况报告。

针对特别预警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应对家长、媒体沟通的准备,及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情况报备。对于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按照正常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争取主动,防止误读和扭曲客观。

四、康复善后

(一)预警消除

经学校危机应对辅导,一般预警、重点预警、特殊预警转为正常状态后,心理老师建议心理危机工作小组取消学生个体的预警状态。

学生个体预警消除后,班主任、心理老师应做好备案登记。

班主任应在一定时间内,对消除预警的学生保持必要的关注,适时了解学生思想和心理动态。

(二)离校后申请返校复学

因心理危机而申请短时离校治疗,以及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干部(或心灵小卫士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心理变化情况。班主任不定期、心理老师每月一次与其谈心,并填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等档案资料。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强烈的社会仇恨感等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学生干部等对其要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再次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恶化。心理危机工作小组保持对他们的密切关注,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辅导及风险评估。 

、特别说明

学校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电话录音、谈话录音、书面记录、书信、照片、保证函、证明材料、鉴定书等。

                              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    

                                                 2021年10月